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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A17号宁洋商务楼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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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杰 0319-212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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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必须在邢台市市区设置分行及以上经营机构的银行(市财政局确定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营业地在邢台市市区的支行或上级分行;同一银行总行、省级、地市级分行或支行进行响应的,只能有一家进行响应,优先选择上一级银行),提供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负责人)营业执照;
3、《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企业公章(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响应截止之日起7日内有效);
注:上述资质要求提供原件,如响应人有同时参加其他项目响应的情况,需提供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公证书内需附加盖响应人公章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可视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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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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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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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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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评标地点: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398号二楼开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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