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响应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响应人需信用良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单位将不允许报名;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注:(报名时携带上述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邢台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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