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学院冬季供暖锅炉托管服务项目选用招标代理服务于2022年5月13日选用了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中选。因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自愿放弃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现对该项目重新选用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邢台学院冬季供暖锅炉托管服务项目选用招标代理服务(二次)。
3.代理服务内容:为邢台学院冬季供暖锅炉托管服务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公告、答疑、组织开评标、备案等。
4.代理服务费包含包含招标文件专家论证费、专家评审费、备案资料(纸质、刻制成光盘的电子资料各两套)制作费等相关费用。
5.最高限价:招标代理费最高限价按如下标准*0.8计算: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按折扣率报价。
2.招标代理机构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建立的代理机构名录内能查询或检索到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提供近一年招标代理同类或类似项目代理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网上招标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含一份)。
采用平均价法(最接近且低于平均价的中标),如果出现报价相同情况,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选代理机构。
四、要求:(1)因处于疫情期间,参加的代理机构需将资料(含报价单一份)装在档案袋,密封后加盖公章放在邢台学院北门门岗。
递交资料时间:2022年7月19日上午8: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