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加强和改进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现将收文之前已经完成项目立项、选择代理机构的项目招投标重点环节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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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邢台学院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科研楼电梯(暂定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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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邢台学院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博士留学生宿舍及餐厅电梯(暂定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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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邢台学院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实验与工程中心电梯(暂定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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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八个项目在年初均已立项,已纳入邢台学院采购预算。
上述八个项目均已依据《邢台学院代理机构选择暂行办法》选择了代理机构。
上述八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已编制完成并组织了专家论证,且均已通过。
邢台学院图书自助借还系统采购项目进行了招标文件的变更,并组织了专家论证,且已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