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3、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若投标人在以上网站中出现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注: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邢台学院官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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