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校饮食保障能力,有效平抑饭菜价格,提升在校师生就餐环境,满足师生的不同就餐要求,邢台学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实施公开招标,资金来自社会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4.2招标范围:金桥公寓食堂一层、金桥公寓食堂二层和三层、第二学生食堂一层和三层,第二学生食堂二层
4.4实施或完工时间:所有的装修改造和设备投入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必须调试完成,具备开餐条件。
4.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5.1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5.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回民餐饮服务,应具备回民食品生产能力);
5.3授权代理人必须提供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法人代表担任的不用提供);
5.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招标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招标申请文件。
6.1报名时间:2020年8月 15 日至2020年8月 19 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周六、日不休息)
6.5领取条件:需提交招标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内容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6送交文件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8:00—9:00
本次招标公告在邢台学院官网、邢台日报、牛城晚报、邢台学院公告栏发布,因轻信其他各种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联系人:李主任(踏勘、咨询方面)0319-3650276 王老师 0319-3650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