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学院校园直饮水服务(二次)、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需选用采购代理机构招标,具体项目如下:
1、校园直饮水服务项目(二次)
2、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条件:
1、入围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2、近三年招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3、提供近三年招标代理同类或类似项目代理合同原件或网上招标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含一份)
垂询时间:2019年7月25日—7月30日
垂询电话:0319—3650869
参加时间:2019年7月31日上午8点半
地点:邢台学院主楼1012法律事务管理办公室
办法:1. 校园直饮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需要专家论证。
2. 为保证该项目“公正、公开、公平”,开标地点需要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请提供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证明。否则,不得代理该项目。
3. 代理过校园直饮水服务项目代理机构优先考虑(需提供代理合同原件、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4.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经二次报价后,报价最低者为选用方。
注:代理公司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委托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务处招标办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