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通知精神,今年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周五)-- 7日(周日)放假三天。放假期间,所有课程停课,所耽误的课程学时根据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由各院(系、部)安排补课。
清明节假期期间,各院(系、部)及相关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安排好假期工作,确保安全。
校领导带班、处级领导和安全工作处值班按照4月份日常值班安排执行(值班安排表见办公自动化公告栏)。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