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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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邢台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申报2018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在2018年度开展的具有典型和创新意义的工作或活动,以及在具体实践中孕育催生、特色鲜明、成效明显、有较强引领示范和推广价值的新项目、新举措、新工作。

二、申报标准

1.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具体活动或具体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新闻舆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网络宣传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文艺工作、文化产业发展、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地域特色形象、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建设等方面。

2.在体制机制、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富有创新性、前瞻性、突破性。

3.经过实践检验,有助于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成效突出且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

4.受到中央或省市领导肯定批示,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会议上总结推广、现场交流,或在中宣部《宣传工作》、省委宣传部《河北宣传》、市委宣传部《邢台宣传》及“邢台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市级以上刊物、公众号刊登推介,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

三、申报办法

(一)按照通知要求,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宣传部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二)填写《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申报表》,并附2000字左右创新成果经验材料,数据准确、文风朴实。如有中央和省市委领导肯定批示、市级(含市级)以上宣传部门总结推广和表彰奖励、市级以上媒体报道推介等,将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一并报送。

(三)自即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申报。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耿民霞办公自动化。联系人:耿民霞,电话:3650015。

四、评选步骤

1.申报初评。根据创新成果申报情况,由市委宣传部进行初评,按得分情况筛选优秀成果进入复审环节。

2.复审展示。召开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复审展示会,由进入复审环节的各单位结合PPT逐一登台进行展示,邀请有关单位领导组成评委团集中评审。

3.市委宣传部最终确定2018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4.通报表扬。向获奖创新成果颁发表扬证书,印发工作通报,辑印《2018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选编》(进入复审展示环节项目),并择优向省委宣传部、各大媒体宣传推介。

宣传部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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