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配合邢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我校将对校园内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自行车和电动车等进行专项整治。即日起,请广大师生按照规定将机动车、自行车和电动车等车辆停放到相应车位或者车棚内,凡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安全工作处将统一清理。
特此通告!
安全工作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