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我校与俄罗斯西伯利亚国立科技大学签订的《教师互派协议书》,学校拟选派一名教师赴该校进行为期一学年的工作交流。
具体事宜及选拔办法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9年2月—2020年2月(具体时间以俄方院校教学安排为准)。
二、工作内容
1.在友好院校教授汉语课程。
2.协助友好院校做好我校交流学生的管理工作。
3.增进国际合作,观摩国外教学,促进我校改革。
三、待遇
1.赴俄罗斯教师待遇:
国内待遇:赴俄后,我校保留财政工资(在编人员)或校内基本工资待遇(未上编人员),保留校内绩效,连续计算工龄。
国外待遇参考(具体待遇以教师到岗后,俄方安排为准):每周教学量8-10个小时,俄方发放每月工资、津贴总额约6000元人民币,派遣教师住宿免费,一学年合同俄方提供一次往返程机票。在俄期间我校教师享受对方学校节假日及寒暑假假期。
2.此次派出教师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对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实行区别管理的实施细则》(冀办字[2016]49号)纳入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并根据相关规定报销因公临时出国相关费用。
四、报名条件
1.我校未担任行政职务的在职教师(含人事代理教师)。
2.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具备较好的英语口语沟通能力。
4.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能胜任中文语言课程讲授工作,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五、选拔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部门推荐、资格审查、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报名时须提供详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部门证明(见附件),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12月3日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主楼1116室 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傅老师
联系电话:3650031
附件、部门证明
附件、报名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