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发展中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使用个人借款问题,通过公告全校的方式进行清理,并于2017年5月集中偿还完毕(计息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1日),截至目前,仍有几笔借款无人前来办理支取业务,请债权关系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10月31日期间,持合法手续及有关的证据到我校财务处办理借款支取申报相关事宜。债权关系人不得向学校申请2017年5月21日计息截止日以后的利息。
特此公告!
邢台学院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