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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马焕卿 0319-365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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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顺德路255号商务大厦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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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3688796、368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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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820.50万元人民币(第一部分:187.07万元人民币;第二部分:91.81万元人民币;
第三部分:129.26万元人民币;第四部分:128.76万元人民币;第五部分:143.50万元人民币;
第六部分:130.10万元人民币;教师用书单列预算: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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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第一部分:两课,公共外语,军事体育公共课教材;
第二部分:文学院、法政学院、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教学部征订的教材;
第三部分:数信学院、物电学院、化生学院、资环学院征订教材;
第四部分: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戏剧影视艺术系、国际交流学院、现教中心征订的教材;
第五部分:工商学院、贸经学院、会计学院征订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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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协议签订及接到邢台学院发出的采购订单后,非新生教材在开学报到日前最迟不低于5个、最早不超过9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服务,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新生教材在邢台学院指定期限内完成到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追订、变更等学生教材,在接到邢台学院相应订单后10个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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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提供本次项目服务能力;
2、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5、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有效);
注: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邢台学院官网” “中国招投标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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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5月29日—2018年06月0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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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2018年06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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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9-368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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