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今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周四)-- 7日(周六)放假三天。4月8日(周日)上班,教学工作执行教务处有关安排。
清明节假期期间,各院(系、部)及相关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安排好假期工作,确保安全。
校领导带班、处级领导和安全工作处值班按照4月份日常值班安排执行(值班安排表见办公自动化公告栏)。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