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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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的基本建设,为培育、申报高层次科研平台做好基础性工作,现就做好2023年度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库工作安排如下。

一、平台建设项目范围

1.在建平台资助项目。主要指已经获批但尚未获得过学校资助的省级平台(基地)、市级平台(基地);

2.新建平台项目。主要指2023年拟申报省级平台(基地)、市级平台(基地)。

二、制定平台建设方案

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学科发展实际需求,统筹校内外相关资源,整体谋划科研平台(基地)建设计划表(样表见附件),并合理制定各个平台建设具体方案。平台建设方案可以参照已获批的或准备申报的省、市级相应平台(基地)《申报书》有关内容。其中,需要重点阐明如下问题:

1.平台(基地)建设的必要性;

2.平台(基地)建设的可行性:比如设备基础、人才基础、科研基础、合作基础;

3.平台(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

4.平台(基地)建设的具体目标和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5.平台(基地)预期年度绩效目标。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系部)于8月5日前,将本单位科研平台(基地)建设计划表,及各平台建设具体方案签字盖章后交9001。

2.科研处将于8月9日开始,根据各学院提交项目情况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各个平台建设方案逐一进行论证。

科研处

2022年7月21日